續建完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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業務簡介

續建完工係指建案若有相關關係人要求在建商未能完工時,由續建單位與建案之當事人透過包括信託合約等約定續建事項,於各方就信託等續建之要件成就,建案如發生停工等事由時,即由本公司依約定之方式推動續建至完工、取得使用執照並交屋。

  • 1. 承諾續建-承諾辦理續建:
    1. 由續建受託人承諾,當續建要件成就時即由續建受託人依約定辦理續建事宜。
    2. 續建受託人於執行續建前製作「續建執行說明書」,就主要工作內容向各相關當事人說明,並做為後續執行依據。
  • 2. 協助續建-評估後辦理續建:
    1. 於續建要件成就時,經過評估及約定之程序決定續建與否(例如由融資銀行核定),如決定辦理續建,交由續建受託人執行續建事宜。
    2. 續建受託人評估並製作「續建效益及權責評估報告書」,就後續相關執行事宜及合約內容各項關係說明,做為權責單位決定續建之參考。
  • 3. 協商續建-無約定之辦理續建:
    1. 事先並無續建之約定,當發生續建事由時,由相關當事人(例如建商、地主、融資銀行、承購戶、續建受託人等)協商,如決定續建,再委託續建受託人辦理。
    2. 協商前續建受託人製作「續建完工可行性評估報告書」,詳列後續辦理續建之權利義務,提供協商之參考。

評估及簽訂契約程序

財務及續建資金來源評估、信託管理等相關配套是否齊備、辦理續建本公司之權益保障等。